国家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环境保护设计专业委员会 、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 、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 。
基础信息
标准名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号:GB 31572-2015
发布日期:2015-05-15
实施日期:2015-07-01
标准类别:环保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40
归口部门:生态环境部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synthetic resin industry
标准号:GB 31572-2015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合成树脂工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合成树脂(聚氯乙烯树脂除外)工业企业及其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合成树脂工业企业排放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配套的锅炉和导热油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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