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
主要起草单位北京中色再生金属研究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基础信息
标准名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号:GB 31574-2015
发布日期:2015-05-15
实施日期:2015-07-01
标准类别:环保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40
归口部门:生态环境部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s of pollutants for secondary copper,aluminum,lead and Zink industry
标准号:GB 31574—2015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再生有色金属(铜、铝、铅、锌)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再生有色金属(铜、铝、铅、锌)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对重点区域规定了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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